一、前言
天津市能源化工防爆安全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重点实验室”)依托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,于2022年批复筹建,2025年1月通过认定并进入正式运行。重点实验室是能源、化工等领域防爆安全技术与应用研究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,以防爆设备本质安全及风险防控技术、爆炸危险场所多模态感知及主动防爆技术、防爆产品全链条溯源技术、面向能源化工防爆安全的标准体系等为主要研究方向,聚焦能源、化工等重点应用场景,为行业的安全升级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关键技术支撑。
为促进重点实验室创新发展、开放共享,推动重点实验室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,重点实验室特面向国内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等单位设立开放基金课题。重点实验室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工作基础、技术可行性、创新性、预期成果、经费情况、资料完整度等,进行综合评价,择优立项。
二、2025年拟设立开放基金课题方向
爆炸危险场所2区防爆电气典型问题风险量化评估与数字孪生验证技术研究(课题编号:2025-07)
研究内容:风险演化机理建模:基于爆炸性气体环境分区理论,解析2区典型防爆设备在机械损伤、温度异常等132类隐患下的失效机理,构建多参数耦合的隐患演化的风险评估模型;数字孪生验证体系:选取3类典型设备建立高保真数字孪生模型,模拟隐患对设备安全状态的动态影响,量化风险等级阈值;量化融合评估模型:融合专家知识库及历史故障记录,形成数据驱动的隐患风险量化评估方法,替代人工主观判断。
预期成果和考核指标:(1)发表SCI/EI论文1篇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;(2)建立≥3类典型设备的数字孪生模型,隐患模拟准确率≥90%;(3)《2区防爆设备隐患风险定量评估方法》标准草案1项,包含132项核心指标及标准化计算流程。
研究期限: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(以签订合同为准)。
资助金额:不超过9万元。
三、申请要求
3.1 申请单位及人员资格
3.1.1申请单位应为国内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或相关企业。
3.1.2申请人应为申请单位正式员工,且为课题实际执行人,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或博士学位,或具备相关领域的项目经验和成果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青年研究人员(45岁以下)。
3.1.3申请人应具备实施所申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基本的研究条件。
3.1.4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开放基金课题长提出申请,但可以作为成员参与研究:已离退休科研人员;申请单位兼职科研人员;依托单位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;已承担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且尚未验收者。
3.2 经费支持
开放基金课题资助金额为9万元。
3.3 申请材料提交
本次公布的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受理日期截至2025年12月20日,以电子版收到的时间为准。纸质申请书用A4纸打印,申请书一式三份(原件),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按照实验室联系方式寄送至指定联系人,同时发送电子版(包括申请书盖章扫描件及Word格式文件各一份)至指定邮箱,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“开放基金课题申请”,邮件附件命名方式为:申请课题名称-申请单位-申请人。邮件附件不超过35 Mb。邮寄纸质材料前请先发送电子版,确定格式无误后再寄出纸质申请书。
重点实验室收到申请后将组织专家评审,评审通过后,由依托单位与开放基金课题长、课题承担单位签署课题合同书。
四、成果归属
开放基金各课题发表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、专著、软件、数据库、研究报告等成果,以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时,第一单位须署名“天津市能源化工防爆安全重点实验室”及“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”,英文名为“Tianjin Key Laboratory of Ex Safety Technology for Energy and Chemical Industry”及“CNOOC Tianjin Chemical Research & Design Institute Co.,Ltd.”,并注明“天津市能源化工防爆安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”及合同号,严禁标注无关资助项目。
凡受本基金经费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由依托单位与承担方共有,依托单位为第一权利人。未经依托单位同意,课题承担方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共有知识产权(申请权/知识产权);课题承担方转让其共有的知识产权申请权/知识产权的,依托单位享有同等条件优先受让权。课题承担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泄露实验室涉密信息。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
联系人信息:
王静,电话:18722118663,邮箱:wangjing99@cnooc.com.cn